香港會計理賬服務
會計理賬服務
保存業務紀錄 - 稅務條例第51C條規定:
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的人,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英文或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,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該等紀錄須保留為期最少7年 無合理辯解而未能遵辦稅務條例的規定,最高罰款為 $100,000 稅務條例列出的紀錄包括記錄收入及付款的帳簿、憑單、銀行結單、發票、收據;資產及負債 紀錄; 於年結當日所持的營業存貨紀錄
會計理帳服務重點
· 按年、按季或按月編制會計帳目, 提供年結財務報告,包括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
· 清理積帳
· 提供專業訓練與協助予公司會計人員
· 協助建立會計系統
· 安排存貨盤點
會計理帳服務內容
· 整理會計單據,按序存盤,電腦入帳
· 編制分類帳、現金帳、銀行帳、應收帳及應付帳
· 編制銀行對數表
· 編制財務報表,包括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